天山網訊(記者閔勇 朱芸 通訊員徐波報道)“有了這次被騙經歷後,我以後會多加小心,也會告訴親戚朋友們不要上當。”5月31日下午,在新疆克拉瑪依市區南新路一家投資擔保公司服務大廳,市民尹女士緊緊攢著4萬元的銀行存單說。
  尹女士今年68歲,家住市區南苑小區。今年4月初,經朋友介紹,她一次性投資了4萬元,與南新路這家投資擔保公司簽訂了項目投資擔保合同。由於對方承諾年收益率10.8-14.4%,而且5月初她就拿到了4月份的利息三百餘元,她覺得把錢存在這家公司利息比銀行高,而且信譽也不錯,還打算繼續投資。
  令她沒想到的是,5月31日,她接到了公司要求“終止合同”的通知,她隱約感覺到投資出了問題。翌日下午,她慌慌張張地來該公司,才從現場警方處得知,這家公司由於擾亂金融秩序,觸犯了《刑法》,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。
  當天下午,與尹女士一樣,共有五十多名投資者來到現場排隊辦理手續,拿回了投資款。
  5月6日,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對該公司進行風險排查中發現,該公司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,以高息返利為誘餌,非法吸收克拉瑪依市數百名市民共八千餘萬元投資款,參與人數眾多,資金去向不明,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。案發前,該公司已在克拉瑪依市設立公司店面兩家。
  目前,公安機關已及時將該公司非法吸收的投資款全部追回,已要求對方將錢存入公安部門監管特定賬戶,為受騙市民積極輓回經濟損失,並將犯罪嫌疑人強制刑事拘留。
  從5月28日開始,在公安部門的現場監督下,該公司開始進行現場兌付,將投資者的本金和已產生利息全部歸還。截至6月1日,共有四百餘人兌付了四千多萬元,及時輓回了損失。
  “為確保現場安全,以免造成秩序混亂,我們建議該公司按照‘合同到期先兌付、年齡較大先兌付’的原則,每天兌付人數在50人左右,並提前一天通知投資者,第二天來辦理手續。”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隊長劉志強說,公安部門還對每位投資人的身份、合同、存單進行嚴格核查,確保在兌付過程中不出紕漏。
  據預計,6月7日左右,六百餘名受害者將陸續接到通知,前往領回投資金。
  據悉,近期經偵支隊通過排查整頓,發現克拉瑪依市還有幾家公司也存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現象,目前正在緊張有序地開展案件偵查和非法資金追討工作。
  “市民如遇到類似可疑情況,趕緊前往所簽合同的公司,要求將本金和利息兌付,防止投資受損。”劉志強說,若對方拒絕兌付,要立即報警或向經偵支隊反映。  (原標題:新疆克拉瑪依:8000萬元市民存款被非法吸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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